一、 奖励设置与评审标准
竞赛奖励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由大学生团队(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完成的,具有较高理论意义和学术水平,科学性、创新性、研究深度、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等较为突出的科技作品。
(一)奖励设置
竞赛设特等奖(可空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年获奖数量,特等奖不超过有效申报总数的1%、一等奖不超过有效申报总数的5%、二等奖不超过有效申报总数的10%、三等奖不超过有效申报总数的20%。
竞赛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单位奖。指导学生获得特等奖、一等奖的教师颁发优秀作品指导教师奖。由竞赛评审委员会根据参赛高校的组织情况,投票选出若干优秀组织单位奖。
(二)评审标准
竞赛的授奖等级根据如下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赛道一:
1.具有极高的理论意义和学术水平,科学性、创新性及研究深度达到同类成果的领先水平,实用性强、应用前景和推广价值重大,可评为特等奖;
2.具有很高的理论意义和学术水平,科学性、创新性及研究深度达到同类成果的领先水平,实用性强、应用前景和推广价值很大,可评为一等奖;
3.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和学术水平,科学性、创新性及研究深度达到同类成果的先进水平,实用性较强、应用前景和推广价值较大,可评为二等奖;
4.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学术水平,科学性、创新性及研究深度接近同类成果的先进水平,实用性和应用推广价值比较大,可评为三等奖。
赛道二:
根据参赛选手的比赛成绩进行排序,依据各个级别奖项比例依次授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比赛成绩为在线虚拟仿真决策成绩和现场商业演示成绩的加权总和。
二、内容要求
竞赛分为两个赛道:
(一)赛道一要求
紧扣活动主题,主要内容涉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科技作品,包括实物制作(含模型)、软件、设计等,体现新思想、新原理、新方法及新技术。
1.参与对象: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含港澳台,不含在职研究生)。参赛者必须以团队形式申报参加,团队分为本、专科生团队和研究生团队,其中有一位本科以上学历者的团队视为研究生团队。每队不得超过7人,可聘请指导教师1-2 名。
2.作品要求: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并按要求准时上交参评作品,未按时上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赛道二要求
在当前电力市场化改革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大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比例不断提升,面向电力市场的决策能力、创新能力的提升至关重要。大赛利用虚拟仿真技术,要求参赛团队对可再生能源企业的发电功率预测、市场营销管理、电力市场交易的过程进行模拟决策对抗。参赛学生在虚拟仿真实践中深入掌握和运用电力市场理论及决策方法,促进自身的创新能力培养。
1.参与对象: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含港澳台,不含在职研究生)。参赛者必须以团队形式申报参加,团队分为本、专科生团队和研究生团队,其中有一位本科以上学历者的团队视为研究生团队。每队不得超过4人,可聘请指导教师1-2 名。
2.竞赛系统:全程比赛将使用电力企业经营决策虚拟仿真实验平台。
三、评审程序
(一)赛道一
1.通过形式审查合格的申报书,按学科、数量分组,每组由3-5名同行专家进行初审评议;
2.经初审推荐获奖的项目由主要完成人在复审评审会上介绍其主要技术原理和关键技术措施,并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答辩;
3.由评审委员会推荐特、一、二、三等奖。
(二)赛道二
1.各参赛团队经营一家虚拟的可再生能源企业,队员根据电力交易规则对该企业每个虚拟年度及月度的电量交易做出一系列的决策,与同一市场的其他虚拟企业竞争;
2.各参赛团队的决策通过电力市场交易决策虚拟仿真平台处理后,以企业盈利作为最后的评判标准;
3.初赛包括在线模拟决策和团队介绍,经过选拔后进入复赛;
4.决赛由在线模拟决策和现场商业演示组成,在商业演示环节,资深高校评委和企业高管将对学生演示进行提问和点评。
评审委员会委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候选人和候选单位所完成的技术内容、知识产权及评审情况严格保密。
四、异议及处理
竞赛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先评审后异议的程序。评审结果通过中国可再生能源网(www.cres.org.cn)、竞赛官网、《太阳能》杂志等媒体向社会公示。
自评审结果公示之日起,7日内为异议受理期。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的评审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异议受理期内向评审委员会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供实名的书面异议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写明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意见一式两份寄送至竞赛委员会秘书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新能源学院,刘雪朋老师收)。
竞赛委员会秘书处应将异议内容及时通知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接到异议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核实异议意见,并提出答复意见。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异议提出答复意见的,视同自动放弃本次奖励申报。
秘书处对有异议的奖项、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答复意见和有关异议的意见交评审委员会复查,然后将复查结果汇报竞赛委员会。竞赛委员会对异议和奖励申报人的答复意见核实调查后,提出复议意见,并作最后裁定。